第205章 传达知青插队的精神(3/3)
案情:经我们青山公社公安人员前往调查,确认命案发生在黑口洞。属于聚赌后,在行船过程中发生命案,与本地社员群众无关。
民情:现在永久大队极为重视,知道情况后,立即上报了公社。现在永久大队又召开大队、小队干部会议说明情况,安抚社员群众,群众生产、生活都很正常。
事后:现在永久大队的大沟口小队已经安排了民兵每天巡查,其他各地要求群众,注意进出来往的本大队以外的人员,免得再出现新的情况。
关兴这次写情况通报,就比上次有了一些经验,一是按照情况通报要求的条目写,第二是尽量做到简明扼要。写完后看了几遍,就交给旁边办公的陈光明同志审读。
陈光明同志接过去看了后说:“关兴啊,不错,很有进步。”只是指出了几个小地方需要修改一下。比如“船老板”说法不准确,别人可能以为一条船上还有其他人;“大队、小队干部”就写“大小队”就行了;“其他各地”就是“其他各小队”,因为永久大队本身就不大。
关兴听着,就像学生听老师当面批改作文一样,真是觉得自己还像个不会说话的小学生,再也不敢有一点点大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