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不想喜欢他了(2/3)
忍,早晚有一日他会与你生儿育女,有了孩子,日子一变,你的想法就会变了。”
不知是不是方才那杯烈酒作祟,霍晚绛现在乱得头脑发热,什么搭伙不搭伙、孩子不孩子的,她都不想考虑。
苦涩自胃部、心口一路蔓延到喉头,她动了动发麻的嘴皮,千言万语堵在嘴边发不出半个声响。
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让她恨极了身体的残疾。
身患残疾,就不配被爱么?
最终,她缓缓给阮娘比划着:【阮娘,我不想再喜欢他了。】
喜欢一个人本该是世间最快活的事,为何却让她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面目全非才称得上一句可歌可泣?
凌央是只撞了南墙也不愿回头的船,她从前就追不上,往后更不必去追。
霍晚绛是被阮娘养大的,说是她的亲骨肉也不为过,她何时见过霍晚绛一片死灰不可复燃的神色。
安慰的话没出口,二人甚至还没在榻上坐热,门外又传来于问惊恐无比的声音:
“女君!阮姑姑!出事了!求求你们再替郎君跑一趟外出请医吧,再晚些他就没命了!”
阮娘瞳孔一震:“请医?又出什么事了?”
难不成是被喜糖刺激得一时想不开寻死觅活了?这个凌央,成天就知道给霍晚绛寻麻烦,一点不让人省心。
想是这般想,阮娘却开始匆匆穿衣:“别急,我去看看。”
她想让霍晚绛留在房内,霍晚绛比她还先一步穿好衣服。
阮娘眼疾手快拦住她:“女君,你身体不适,就不用去了。”
这孩子打小就要强,若是让凌央瞧见她大哭后的失态模样,指不定事后又后悔。
霍晚绛却是神色如常,粗略地拿帕子擦了擦脸,提灯外出。
公私要分明,喜欢凌央太累了是真,但不至于让她见死不救。
去往正门路上,阮娘仔细询问凌央病症:“郎君可是饮酒过多伤了脾胃?没吐血吧?”
于问哭得快要背过气:“非也,郎君发病不是因为酒水,是因为女君留下的那包喜糖!里面怎么会有莲子糖呢……呜呜。”
喜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