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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 沧美梦碎再出发,滴水备忘启新航(1/14)

    沧美集团,十年前就踏上了股改筹备上市的征途。那时候的沧美,门面虽大,其实力却显得有些“虚胖”——仅有两家直营店,其余五千多家门店全是加盟的。看上去体系庞大,但真正属于母公司的资产却少得可怜。那些辅助上市的投资基金和券商们,一眼就看出了问题:这样的结构,上市后股价可不容乐观。于是,他们提出了一招:整合加盟店,转为直营店。

    这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整合加盟店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沧美集团直接掏钱买下这些加盟店。但一算账,头就大了——平均一家门店一百万,五千多家那就是五十亿!沧美集团哪有这么多现金?哪怕去融资,也凑不齐这笔巨款。这时,辅导上市的券商给徐沧海出了个主意:用股权转换的方式,并购加盟商的门店。

    这招其实挺常见。简单来说,就是先给加盟店的估值估个价,比如加盟商张山有10家加盟店,总共值一千万。而沧美集团呢,估值十亿,共十亿股,每股一块钱。张山把这10家加盟店全部并入沧美集团,就能拿到一千万股沧美集团的股票,成为沧美集团的股东。

    这种模式在企业上市前特别受欢迎。为啥?因为一旦上市,加盟商手里的股票就能流通变现,随时能在证券市场抛售赚钱。沧美集团这么一来,迅速合并吸收了五百多家优质的加盟店,置换出去了七亿多股。合并后,沧美集团的总股本涨到了二十多亿,而徐沧海的持股也降到了刚过66,徘徊在绝对控股权的边缘。

    说起控股权,这里面有三个层次:持股超过三分之二,那叫绝对控股;超过二分之一,就是相对控股了。徐沧海是个控制欲很强的人,怎么肯失去绝对控股权呢?所以,他打算等上市成功后,再慢慢吸收合并更多的加盟商,那时候,他哪怕股份不足一半,甚至更低,只要他是第一大股东,他都是实控人,依然能够控制上市公司。

    券商们劝他别这么急,但他听不进去,还是递交了上市申请资料。结果,第一次申请就被驳回了。理由是沧美集团的性质界定不清晰——直营门店不到五分之一,这哪是连锁企业啊,简直就是个产品销售贸易公司。

    第一次上市失败,徐沧海赶紧又恢复合并吸收加盟门店。这次吸收的门店质量就没那么好了,合并的对价也低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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