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发卖女儿当童养媳,为什么“我”到最后嘴脸都变了?(1/3)
“过了一年多,女儿的小脚还没完全成型你就把她卖给了那户人家,那天得了不少钱。”
“你洋洋得意请牌友去饭店搓了一顿,你日日在大烟馆中醉生梦死,外界权利的争霸你方唱罢我登场,一睁眼满清的皇帝下台了。”
“新的政府要男的剪辫子,女的不准裹小脚,你一听说就握住大烟杆从榻上翻身起来。”
“这怎么行?”
“我还有个二女儿呢!”
“你把辫子剪了,却和一堆人为裹小脚的事情跑去新政府闹,你读过不少书,口才了得,一通侵犯自由和权利闹得政府的人也反驳不了。”
“而这时候你的小女儿才四岁,本来要再过一两年裹小脚的,但你怕日后有变故,回家后就把小女儿抓在怀里。”
“小女儿还懵懂天真,难得你抱她,她怯生生地依偎在你的怀里”
“可突然,你抓住她的小脚把她四个小脚趾往里狠狠一掰,脚骨仿佛要被撕扯断裂,女儿哇的一声喊的地动山摇撕心裂肺,你找了块布把脚紧紧缠上。”
疼女儿的人家听到这里就听不下去了,捂住小娃娃的耳朵不想让她听到如此残忍的话语。
这爹真不是个好东西。
女儿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啊,怎么能这么残忍地反人类去裹脚?
脚趾硬生生的掰断。
前朝的老百姓更是不理解这种畸形病态,如此疼痛哪怕是成年男子都不能忍受吧?
更何况那么小的娃娃。
而万朝的妇女姑娘听得别提有多难受,没有裹脚陋习的朝代骂骂咧咧,有裹脚文化的朝代只能悲哀哭泣。
她们的命运何尝有什么区别。
一辈子忍受钻心的疼痛,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
可悲的是故事还在继续,真实的例子又有多少条呢
“等缠到第二只脚时她早已哭到干呕,女儿涨红着脸手脚不停乱踢乱抓,但你早已铁石心肠,手上动作越缠越紧,任她拍打挣扎也不为所动。”
“小女儿此后再也没有蹦蹦跳跳,面上的笑容也少了,时不时喊着要姐姐,你娘子也时常抱着二丫想念着大丫”
“娘子让你去探一探,你嘴上应了却从来都没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