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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按《御制大诰》论处,该当何罪?(4/5)



    “朕就说,当时怎么抄周家的时候,只抄到白银和户口钞,没抄到田产。”

    “原来这些田产,都被他们转移到自己养的员外郎名下去了。”

    “牟斌当时是怎么办事的?”

    “连这个都不知道?!”

    当时抄家周寿周彧两兄弟时,朱祐樘是交给锦衣卫办的。

    现在看来,当时的牟斌还是太过年轻,竟然不知道周氏兄弟将田产,都隐藏在其他人的名下。

    而这种将田产隐藏在其他人名下的做法,在京城的官员中,应该非常流行。

    汪直面色平静,不对任何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只是恭敬地请令:“陛下,这些员外郎该如何处置?”

    朱祐樘反问:“按照《御制大诰》上面的记载,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回陛下,《御制大诰》上记载,此种罪行应该属于团局造册,当处腰斩。”

    “那就斩。”

    “是,陛下!”

    汪直领命之后,拱手告退。

    所谓腰斩,也是一门十分残酷的刑罚。

    是用铡刀,从犯人的腰部行刑,将人斩成两段。

    因为人体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犯人被从腰部砍作两截后,还会神志清醒,过好长一段时间才断气。

    有些犯人受刑后,可持续一炷香的时间不死,实在残忍至极。

    受过此行的有大秦帝国左丞相李斯,和建文四君子之一的方孝孺。

    靖难之后,朱棣腰斩方孝孺于南京聚宝门外。

    传说方孝孺被腰斩后,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蘸血连书十二个半“篡”字才断气。

    ……

    文渊阁。

    正在阁里值班的徐溥和刘健,正有一塔没一塔的聊天。

    两人面前的桌案上,都还翻开着《大明律》,和没写完的《问刑条例》。

    但此时,两人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热情,编写《问刑条例》了。

    最重要的官员问罪处刑规定,都被朱祐樘强行改成了《御制大诰》。

    徐溥已经彻底绝望了,加上天气又寒冷,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

    就在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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