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霸道天命规则,激动的护士姐姐(1/4)
龙国的版权制度分为两种。
一种为默认版权所有。
即未注册登记的情况下,初次原创表演者即为默认版权所有人,后期任何商业使用等均需要授权。
除非有他人可以拿出提前创作的证明,或提前签订好协议的除外。
比如参加好歌手比赛,选手的现场原创live已经提前授权给了节目组可以拿来宣传使用。
另一种就是注册制。
暂时不想公开的作品,可以提前到版权网站缴纳一定费用注册版权。
而王岳恒获得的霸道文娱系统,同样有两个天命规则。
天命规则一:系统商城中所兑换作品,与现实作品不存在重复及雷同之可能。
天命规则二:通过造假等任何方式试图夺取宿主作品版权者,将以合理之规则,将其抹杀。
换句话说。
如果有人在听了王岳恒演唱后,心生歹意制造虚假曲谱污蔑王岳恒抄袭。
那这个人将以包括并不限于车祸,疾病暴毙,跳楼自杀…
等合理合法方式,从这个世界上被动消失。
“谢谢倪制片!多谢您的提醒!”
王岳恒发自内心感激道。
同时心里直呼“好家伙”!
要不是倪制片这通电话打来。
王岳恒还搞不清楚,刚才范珊珊的版权开价比市场价至少压低了二十万!
足够对方口中的预支两年薪水了。
要是王岳恒头脑一热签了合同,那才叫把自己卖了还帮对方数钱!
那个叫范珊珊的女人。
太狡猾!太资本家了!
也难怪记忆里圣龙娱乐隔三差五就爆出艺人跳楼或者割腕自杀的新闻。
这家娱乐公司,完全把怀揣明星梦的年轻人们往死里压榨啊!
“另外,建议你尽快找一个合适的经纪人吧。”
“今后你不光要上台演唱,还要面临接通告、谈合作,身为创作人,这些杂事会很牵扯精力。”
“至于要不要加入娱乐公司,一定要慎重考虑,尤其是看清楚合同,不要只听这些经纪人口头如何去说。”
“如果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