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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记者(2/2)

行程,但老毛子方突然变卦,要求在香港一同面签,所以三方,即老毛子方代表,国营炼厂代表,还是就是香港丁雯娜一方,共同在香港律师楼签署了买卖协议,同时丁雯娜也依照当初约定,在律师楼签署了小款付款协议,并签署了一船小款,即147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现金汇票,押在律师楼。

    所谓小款,就是中间人的费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会出现掮客的身影,他们安排接洽买卖双方,而这部分的费用就是他们的报酬,在国外,掮客的作用非常大,而且背靠的关系也非常强硬,所以买卖双方一般都默许掮客的存在,并愿意支付他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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