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爱德华演绎凡尔赛(2/4)
秦汉恪则是回赠了他们两大箱本地特有的奇恰酒。
这种由黄色长芽玉米发酵酿造的酒水,曾经是印加帝国时期,皇室和贵族的最爱。
现在成了居住在山区的土著人最爱的酒。
而在马尔多纳多港,秦汉恪的同学汉娜和霍德也告别了在科考队新交的朋友。
只有比利这个小伙子颗粒无收。
大家依然要飞到库斯科去转机。
秦汉恪在库斯科购买了大批的小工艺品,都是带有浓郁印加风格的小木雕和特色的一些皮制品和编织物。
出门一趟,带一些手信,是让所有亲朋好友都非常开心的事情。
更何况秦汉恪要送的人太多了。
近在奥斯汀的可以亲手送到,而远在洛杉矶和纽约的,那只能先邮寄过去。
秦汉恪表面上只买了一小箱的东西,其实大部分都塞在了袖里乾坤当中。
跟着两位教授和三名同学一起坐上了返回奥斯汀的航班。
这次的科考虽然因为天气的原因而草草结束。
但是克拉克教授和马克西姆教授都非常满意,因为学生中出了秦汉恪这样一个出色的人。
他们知道,在秦汉恪的科研论文发表的时候,指导导师上面必然少不了他们两位的名字。
这将会是植物学界的一个小小的进步。
所以在机场的时候,克拉克教授还特意找到秦汉恪聊了一小会儿。
他表示以秦汉恪这样的学习进度,很快就能拿满毕业的学分。
和秦汉恪谈话的目的是,问秦汉恪有没有兴趣报考他的博士生?
克拉克教授的一番话引起了秦汉恪的兴趣,难道我就要成为有史以来学历最高的修仙者?
在美利坚社会中拥有一个博士头衔还是很受人尊敬的,现在拥有了小青龙,对于植物方面的改造已经轻而易举。
以后自己建一个植物学实验室,在实验室中产生的任何科研成果,都可以为博士头衔增加更多的分量。
最主要是,以秦汉恪现在的能力学习这些专业知识毫不费力,一点不耽误他到处浪。
所以听到了克拉克教授的邀请,秦汉恪毫不犹豫的一口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