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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锦衣卫办案(2/3)

梁自尽让他丢尽了脸面。

    王之心将她救下来的时候,豆花死志坚决,无论如何相劝都不行。于是,暴怒之下的王之心,将她拖了出来,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殴打。

    豆花儿想过,想过和命运进行抗争的。她想给上天看看,自己会坚强的活下去。

    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都是瞎扯淡。马上就要嫁给一个死太监的时候,豆花还是崩溃了。

    既然不想活,谁也拦不住我去死。于是,死志坚决的豆花彻底惹怒了王之心,这贱女人这不是当着满京城的人羞辱自己么。

    既然这样,那我王之心就让你看看,让世人看看背叛我的下场。

    在大庭广众之下,众宾客面前殴打新娘。王之心可谓丧心病狂,可依照大明律,丈夫殴打妻子并不犯法。

    《大明律》有规定:“其夫欧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须妻自告乃坐)。

    也就是说,丈夫殴打妻子,骨折以下无罪,骨折以上者减罪二等,殴打小妾再减二等。反过来,妻子殴打丈夫,骨折以下,仗一百,骨折以上加罪三等,小妾欧打丈夫再加一等。

    这对于女性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丧心病狂的王之心暴怒着殴打新娘,不但无人出声阻止,反而有人高声笑着鼓掌。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疯狂变态时代,像极了鲁迅笔下那个吃人的社会。直到,有一个人出手了。

    一个茶壶,里面装着一壶滚烫的茶水,笔直的冲着王之心飞了过去。

    茶壶重重的砸在了王之心头上,紧接着那壶滚烫的茶水溅了王之心一脸。

    这狗太监“噢”的一声惨叫了起来:“啊~!谁泼的热水浇我,烫死我了,烫烫!烫!”

    尖着嗓子的王之心被烫的吱哇乱叫,人们回过头这才发现,居然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隔着几张桌子扔过去的。手劲之大,令人惊骇。

    就连这孩子身边的那个大汉也是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自己保护的这个主子,小小年纪居然如此了得。

    没错,这人是朱兴明。前世的他大一保留学籍当过两年兵,虽然穿越到了一个十二岁的孩童身上,可功夫一点没落下。

    他身边的人叫孟繁超,乃是崇祯皇帝安排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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