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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潜规则,是怎么做到统一的(2/3)

    堂上端坐的,是县太爷啊!

    这个爷字,你当是开玩笑的?

    唯有公堂上的两个人,看也不看周康宁一眼,就算是那声音清脆的惊堂木,也充耳不闻。

    他们只是死死地看着秦枫,双双跪在可怜的姐姐、可怜的女儿尸身前面,垂着泪,看着秦枫……

    这画面一开始还并没有引人注意,但很快就有六合县的百姓看到那两道饱含期待的眼神,不由得耸然动容。

    他们!

    在等待什么?

    难道是等着这个年轻的秦大人,能够帮他们讨还这个公道?

    怎么可能呢!

    不可能的!

    稍稍懂得官场上规则的百姓,都是纷纷摇头。

    不管怎么说,这里是六合县!

    周康宁作为六合县的父母官,在六合县发生的命案,自然有当仁不让的审判权。

    秦枫哪怕跟他平级,也是七品县令,却绝不可能在六合县的地面上,越俎代庖,质疑周康宁的判决。

    别说是七品的淳化县令了,就算是换个地方的知府大人到了,只要不是应天知府,那么按照规则,也没有质疑周康宁的权力。

    所以,这个公道,要怎么讨?

    大家都知道判得不公,一桩杀人案硬是给说成现在这样,只怕这个陆三通已经没有杀人偿命的可能性……

    唉!

    谁知道这人到底是什么背景,或许跟周大人有亲戚呢。

    六合百姓心中各自有猜疑,怜悯地看着徐家的两个人,偶尔也将目光投向那个年轻的秦枫,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味。

    “此案,本官已审理清楚!”周康宁对这些老百姓的反应,视而不见,只是故作镇定地扫了一眼站立不动的秦枫,继续说道:“依《大明律·刑律·杀人罪》第四条之规定,凡以过失杀人者,不论情节轻重,杖六十,并追葬银一十两。”

    “陆三通!你在斗殴中错手杀人,且杀伤两条人命,已触犯刑律,当杖责六十,并处罚银二十两,作为死者的丧葬费用,你可认罪伏法?”

    唔?

    二十两银子?

    这倒是小钱,就当是打发这些比叫花子强不了多少的刁民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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