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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这是少女怀春之相啊!(1/4)

    啊,这……

    被打得皮开肉绽,刘老三哪里还敢说谎,只好咬着牙承认道:“有。”

    承认了就好办!

    秦枫点了点头,直接吩咐道:“来呀,验伤!”

    验伤是必要的。

    因为就在前几日,由朱元璋亲自审订的《大明律》,已经全面发放至全国各州县。

    淳化县距离皇城很近,所以秦枫已经收到了《大明律》。

    既然有法可依,再要临场编造,违背律法,那只能说是急着回老家了。

    根据最新的《大明律》中规定: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

    更重要的是,关于离婚,《大明律》中,也有详细的说明。

    刘老三家的这种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只有一条,那就是殴打导致“折伤”,意思是打得比较重,妻子一方就可以提出离婚,否则不被允可。

    大明朝,是不认可“感情不和”这种理由的。

    那么,有“折伤”么?

    可以有。

    秦枫隐晦地使了个眼色,负责验伤的妇人立刻心领神会,她也是秦枫花钱养着的,秦大人要有伤,那肯定有伤,否则到了发钱粮的时候,她就会忧伤。

    “启禀大人,刘张氏被殴打,伤情明确,身上三处可以鉴定为轻微折伤。此外,发现数处陈旧暗伤,可见刘张氏被殴打并非偶然,实乃长期遭受虐待……”

    有了这样的结论,秦枫就好说话了。

    啪!

    重重一拍手中惊堂木,秦枫厉声喝道:“刘老三!你身为丈夫,不思夫妻和睦,反而时常动手殴打,致使刘张氏伤痕累累,你可知罪?”

    这……

    刘老三傻眼了。

    他的确经常借着酒劲打媳妇,但竟然这么重?都有三处折伤了?不至于吧……

    “依《大明律》!”秦枫伸手指向混沌的刘老三,当堂宣判道:“刘老三性情粗暴,时常殴打妻子刘张氏,有三处折伤。刘张氏所提之事,符合大明律法所依,准许和离!”

    啊!

    这,真的这么判了?

    县衙外顿时响起一片私语之声。

    “这刘老三,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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