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青苗法(2/3)
,但实际执行起来却出现了严重偏差。
地方官员为了完成任务,往往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压根不管青苗法规定的二分利,肆意抬高利息,再加上许多官吏为了邀功,又额外巧立名目,搜刮民财。
至此,青苗法从救济百姓的临时借贷政策,变成了地方官“合法”放高利贷敛财的工具。
就算有的地方官不靠青苗法敛财,但也会为了政绩,而强制让百姓去跟朝廷借贷。
真正有钱的,为什么要去借贷?
还是找朝廷官府借贷!
与民间贷款不同,青苗法的借贷只收货币,不收粮食实物,而且不存在延期坏账。
你敢欠官府的钱,那官府就敢要你全家的命!
苏轼痛斥青苗法:“熙宁(宋神宗)青苗取息二分,提举使复以多散为功,遂立各郡定额,而有抑配(摊派)之弊。”
苏辙也说:“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
韩琦的《论青苗》干脆说:“今乃乡村自第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陌,三等以上更许增数,坊郭户有物业抵当者依青苗例支借。且乡村三等并坊郭有物业户,乃从来兼并之家也。今皆多得借钱,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放息钱,与初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
……
三人没一个是坏名声,苏轼、苏辙两兄弟,更是鼎鼎大名。
而韩琦同样也被苏轼誉为人杰,与范仲淹、欧阳修齐名的人物。
三个人都鄙夷青苗法,很明显不是因为党争。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夏原吉自然能够想到,这也是他最为忧心的地方。
当年的王安石曾经在刚推出《青苗书》之时,便找过苏轼的弟弟苏辙商讨,然后苏辙便与其言明青苗法有缺陷,但王安石之后还是实行了。
因为青苗法在部分地区试行成功了……
再然后,青苗法全面推广,问题迅速暴露并且扩大化,直至难以收场。
归根结底在于,青苗法是好法,但王安石却忽略了两个重要因素。
第一,青苗法面向的借贷对象都是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