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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蒸汽铸币(3/3)

    这其中除了宝钞自身存在的问题,还有便是民间私铸铜钱的行为,导致货币市场充斥着劣币驱逐良币。

    作为大明首都的北京城,更是因此成为了私钱铸造和流通的重灾区,北京百姓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往往会更加小心甄别挑选铜钱。

    到了成化八年,连朝廷都难以忍受此等现象,时常有监察御史奏报,北京米价上涨实为民间“铜钱贸易拣择太过”所致,而后户部立马宣布严禁百姓挑拣铜钱。

    但没有用,因为古代铸钱压根没有标准,也很难做到标准化,所以私人铸钱的利润高得离谱。

    按当时的记载:“每铜一斤,止值银伍六分,可铸钱一百五六十文,一日之间,一倍两倍利息,此盖盗铸所由与也。”

    成化时期干脆颁布诏令,凡是敢私铸铜钱的,查到一律斩监候;使用这些私铸钱的,则充军流放;邻里知情不报的,同样也要充军流放。

    然后呢?

    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辇毂之下,公然行使”。

    翻译一下,就是皇帝的车架就在街上巡游,旁边的商贩公然用着私铸钱进行买卖。

    如此,到了成化十六年,铜钱的价值就因为市场充斥太多私铸劣钱而暴跌了  625。

    被搞得完全没办法的大明朝廷,干脆在次年下令:“务要仰遵律令,凡遇买卖交易,止许将历代旧钱及我朝洪武永乐宣德旧钱相兼行使,每钱八文,算白银一分;每钱八十文,作银一钱,不许再将私造新钱搀和,阻坏钱法。”

    这意思就是,不论私铸、官铸,还是前朝旧钱,一律八百文铜钱折一两白银,违反的就是在阻碍朝廷钱法。

    这么一刀切,不能说完全没用,只能说屁都不如。

    到了大名鼎鼎的弘治中兴,朝廷正式启用白银,用于取代日益糜烂的钞法、钱法。

    在弘治初年,甚至有偏激的官员奏请:“谓国初钞法,或征商税,或收户口,或赎罪折杖,与铜钱兼行。近来各处有司,废格不用,一切征银。”

    这意思就是,铜钱宝钞干脆都废除不用,今后都用白银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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