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土地兼并的恶性循环(1/3)
朱高炽不置可否:“好了,诸位爱卿,今日先不说林先生此人如何。我们只讨论为何解决土地兼并的办法,会是在两税法当中?”
此言一出,几人这才从渐渐安下心来,开始认真思索起这个问题。
夏原吉作为户部尚书,这应该算是专业对口,他看着最后传到手上的小册本,略一斟酌后说道。
“那林先生所言之土地兼并,此为历朝难以改革之弊政。东西二周且不论,从秦时开始,始皇帝便已全面废除井田制,改为授田制,即朝廷授予百姓田亩,好让百姓耕种。”
“这也是秦国能够迅速强大,并配合耕战一体,扫灭六国一统天下的根本。而到了汉初,虽依旧承袭秦制,但授田制到了这时早就濒临崩溃,豪强侵占土地问题极为严峻。”
“汉太祖听取娄敬建议,在全国推行陵邑制,从而遏制豪强坐大。可这个方法到了元帝时期,同样也开始渐渐失效。因为徙陵者除一般豪族外,还有丞相、将军与列侯。”
“这三者本该辅佐皇帝抑制豪强,却反过来在徙陵中迅速坐大,让朝廷对地方渐渐失去掌控,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夏原吉顿了顿,又继续推导道:“这还只是秦汉针对豪强坐大,也就是土地兼并做出的改革措施。到了隋唐,吸取秦汉教训,采取均田制与租庸调并行。”
“可这一套税法土地并行,到了武周乱唐就已经逐渐糜烂失效。及至晚唐,原有租庸调税法,已经为两税法所取代。”
“实际上,到了这一时期,晚唐朝廷就已然放弃限制豪强。两税法本意上也不再抑制土地兼并,只是规定官绅商贾也要交税,从而扩大了税源,而百姓负担只会更重。”
“两宋经历七十年乱世,宋太祖又是武将出身,所以对士绅多有笼络。干脆就什么都不做,也不确立新田制税法,直接将全国土地的九成都交给士绅豪强经营。”
“元廷九十载自不必多言,草原蒙古人根本不懂何为土地税制。到了我大明新朝开国,太祖高皇帝重定两税法,即以鱼鳞册(土地)、黄册(户口)并行征税,如此厘清元末以来税法乱象。”
听完夏原吉对于历朝税法的解读,朱高炽若有所思。
“夏尚书所言,其实历朝对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