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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算漏了一笔账(2/3)

听说土地兼并的说法。

    林煜啧了啧说道:“说到土地兼并……简单举个例子就是,在大明某县的一处乡村,村里头有位德高望重的地主老爷,他看上了村民张三家的土地。”

    “可他德高望重,不能明着来啊!所以,他就给衙门送礼,也不用惊动县太爷,直接让衙门的税吏对张三家提前征税,使其一时交不上来就行。”

    “而地主这个时候,就趁机给张三借贷,帮其交上税银。而张三的钱都被税吏刮空了,来年必定还不上借贷,那就只能把土地抵押给地主。”

    “如此,一来二去,税吏得到了贿银,也帮衙门收上了赋税,地主也得到了土地,张三反而背上一身负债,还要去给地主干活佃耕。就这还要感谢地主,救了他一命,没有被官府抓去。”

    于谦满脸凝重:“土地兼并,自此而始。”

    朱瞻基也听懂了,实在是林煜举得例子太通俗易懂:“这不就是巧取豪夺,贪污受贿?”

    林煜冷笑:“你说对了,土地兼并就是巧取豪夺。要不是巧取豪夺,地主老爷怎能坐拥良田千顷?汝可闻谚云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乎?”

    “破家县令,灭门刺史……”于谦喃喃道,“我曾经对此方面的卷宗有过了解,自洪武年间开始,我大明边关的诸卫所,便有大量军户逃亡的现象。

    太祖高皇帝虽然严令禁止,却依旧无法改变这个现状,最终只能于边境放弃原定蚕食草原的战略,改为保守性屯垦,不再增筑草原卫所。”

    朱瞻基皱眉说道:“所以,就是因为土地兼并,让原本属于卫所军户们的土地,都被上官给兼并侵吞,军户们无田可耕,从而大量逃亡?”

    林煜说道:“可以这么说,毕竟卫所军户说是我大明军队,实则就是朝廷与卫所军官的奴隶。他们就与天下的贱籍一般,不可转换职业,一人军户,全家军户。

    半路逃跑者,一旦被抓到,都是死罪。朝廷也不给他们发放俸禄,只能让他们一辈子在卫所的军田上,干活开垦到死,形同猪狗。”

    “如此好欺负的对象,换作你当他们的卫所军官,你会不去兼并他们的地产?反正上官和朝廷要的只是卫所能在战时拉出青壮充军,平时谁会去管军户们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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