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睁眼就是狡辩(2/4)
“什么……什么强奸?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再说了,这不能全凭你们的一面之词吧?
她说强奸就强奸,你们有证据吗?
更何况,是那个贱女人把我伤成这样的,我的命差点儿都没了。你们不去抓她反倒来质问我,我……我要投诉你们!
你们肯定是收了那个女人的好处,你们都是一伙的,就欺负我这个小老百姓……”
看着面前这个男人这副无赖的嘴脸,差一点儿给一旁的沈逸都气笑了。
“我说周浩啊,你还真是一点儿法律常识都没有,话张口就说。
我告诉你,无缘无故地诬陷执法人员,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你还是想好了再说……”
“我……”男人有些心虚地撇了撇嘴,“我 ……我的意思是说,你们不能随便冤枉我……”
“这好办。
你放心,我们警察是不会随随便便冤枉谁的。
你不是要证据吗?我告诉你证据是什么。”说着,沈逸冷了冷脸色,声音阴沉地开口道,“第一,我们在昨天晚上的案发现场,也就是人民公园西北角的草坪上,发现了一把带有血迹的刀子。
经过初步化验,可以证实那把刀上的血迹就是你的。
也就是说,你确实是被这把刀所伤……”
“你看你看,我就说我是受害者吧,”男人听到沈逸的话,立马装作无辜的模样说道,“所以说,你们现在就应该去抓那个刺伤我的女人,而不是在这儿浪费时间,和我说这些……”
瞧见男人这副模样,沈逸打断了他的话接着说道:
“你先别着急,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刀确实是刺伤你的刀,同时我们在刀上也确实发现了那个叫李琳的女人的指纹。
可是问题的关键是,除了李琳的指纹外,我们在刀上还发现了另一个人的指纹。
你要不要猜一猜,那个人是谁呢?”
“这……”听到这里,男人再一次慌了起来,“那是因为……因为我在和那个女人搏斗的时候,把刀抢过来了……”
“哦?你把刀抢过来了?
既然你曾经把刀抢过来,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