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神仙,老虎,狗。(2/4)
便会有一些,有权有势之人开始介入,控制。
有钱人一般都是洋行,银行,经营者,买办逐渐开始控制码头。
然后他们将工人聚拢成立工会。
看似是在帮助工人维护权益,实际上这工会最终都是被买办身后的掌权者所控制。
成为了掌权者的棋子。
近代史上,最著名码头工会的章控制人,莫过于沪上大亨杜月笙了。
当然,那都是旧时代的事情了。
新时代工会大佬已经不复存在。
除了少数东南亚,以及还未回归的香,澳,宝岛这些地方。
内陆已经不存在这种码头江湖了。
这些江湖历史。
基本上我都是从老庄口里得知的。
所以,我丝毫见怪不怪。
我也清楚的知道。
这份文件,或者说公约,如果不签署的话。
我就算拿下来了码头经营的牌照,也是毫无作用。
就是废纸一张而已。
因为我不可能自己聘用外面的码头工人,进入到葵青码头。
整个码头上,我也用不了任何一个码头工人。
进港的船只,也会被扣,不允许进入内港装货卸货。
可以说,我就是拿下来了一个空壳子而已。
于是我拿起,那份文件笑着说道:“好啊,十二万,我每个月按时给你。”
说着我就要签字。
鱼佬拦住我说道:“文召,他们这摆明了就是敲诈啊,你要是这么容易答应,他们以后只会更加的得寸进尺!”
“对。”张炳哲也随声附和道:“这群人我最是了解,得了便宜只会更进一步。”
我笑了笑:“没关系,做生意嘛,以和为贵。各退一步,才能赚钱,不是吗?”
我拿起笔。
不顾众人反对,把合约签署。
这合约拢共几百个字。
甚至算不得合同。
我不必再给程欣看了。
因为这白纸黑字,用大白话说的非常清楚。
也不存在什么合同欺诈陷阱之类的问题。
但具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