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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真相?(1/3)

    我妈:“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被我说中了?”

    我爸:“”

    我妈说:“我要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不管什么时候我都坚信这一点,我并没有做错。”

    我爸:“”

    我妈:“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我爸:“这个你都知道?”

    我妈:“你忽然会说话了?”

    我爸:“”

    我妈:“你是哑巴吗?”

    到此结束,这是我所听到的第一次吵架。

    “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小薇说着,问徐天麟,这句话从哪里来?

    徐天麟做出详细解释,对小薇,他向来是有无与伦比的耐心。

    米国刑事诉讼中的iranda rights——米兰达权利,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制度。“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作为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在受审时请一位律师。

    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我们可以给你请一位。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这句话就是着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或“米兰达法则”。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

    米兰达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被捕,警官随即对他进行了审问。在审讯前,警官没有告诉米兰达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米兰达的律师则坚持认为,根据宪法,米兰达供词是无效的。最后,陪审团判决米兰达有罪,法官判米兰达二十年有期徒刑。此案后来上诉到米国最高法院。一九六六年,最高法院以五比四一票之差裁决地方法院的审判无效,理由是警官在审问前,没有预先告诉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利。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向警方重申了审讯嫌犯的规则:第一,预先告诉嫌犯有权保持沉默。第二,预先告诉嫌犯,他们的供词可能用来起诉和审判他们。第三,告诉嫌犯有权请律师在受审时到场。第四,告诉嫌犯,如果请不起律师,法庭将免费为其指派一位律师。

    趁着徐天麟给小薇解释的时间,jones整理了下思绪,开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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