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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2/2)

总之没有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模样。

    “世子哥哥。”

    金高悯的笑容凝固在脸上,面容有些惨淡,和煦的神情有些牵强:

    “果然瞒不过你。”

    “若不是那日替你上药,我恐怕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沈清瞿,你瞒得我好苦。”

    幼时给沈清瞿换过女装,当时被他背部的一个狼牙状胎记吓哭过,我年纪小,自己身上有没有胎记,自然不知道那是什么,还以为是什么怪病,后来还是沈清瞿用块儿饴糖哄好了我。

    之前金高悯后背被烫伤,我替他上药的时候,斑驳疤痕覆盖在一处深色肌肤上,那明显是胎记,而且还是我认识的胎记。

    心中起疑,接着回家省亲找我爹求证,果然就知道了金高悯就是沈清瞿。

    当初侯府被先帝因功高盖主扣上了谋逆的帽子,说是该流放的流放,实际上押送的官兵早就被授意在路上解决侯府的人,沈清瞿用街边被饿死的小乞丐代替了自己的的尸体,这才保下了命。

    年幼的沈清瞿像只无头苍蝇一样流浪,为了活命,除烧杀抢掠外的事儿他几乎都干过,因为淋雨高烧,昏死在河边,被先皇后母家培养暗卫的组织看中,抓回去,化名金高悯,这才成了燕纾的心腹。

    十二岁的沈清瞿,从人人艳羡的侯府世子,变成了街边犬口夺食的乞丐,而后又被暗卫组织抓回京城,被残忍地剥夺了作为男子的尊严,成为冷宫废弃皇子的内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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