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别走,惊吓,分队(2/3)
肉还没上架,那傻叉就拿着一大袋子的瓦砾过来,说要买十斤腱子肉,呵,嘴巴倒是很能叭叭,屁本事也没有,没钱还想要吃肉,草民当场掏起刀子,一刀剁进砧板上,草民还没多说一句话,他就被吓跑了,装瓦砾的袋子也没拿。这个家伙一看就是惯犯,草民这几日多有留意,想抓他去报官换赏金,没想到,这家伙,从那之后,都没有再来过这里。”
肉贩旁边是个卖烧饼的憨憨中年男子,他听了王屠夫的话,插了一句话,“王屠夫说得是,那人的确是个滑溜子,不过,他那瓦砾虽然不值钱,但是钱袋子倒是还算值钱的,王屠夫那日将钱袋子扔了,草民觉得可惜,就偷偷捡回去了,我家婆娘看了那钱袋子,说那绣花的技巧很厉害,比她还强,就是可惜用的料子不好,花样也简单。”
谢主簿听到这话,眼光有如利刃,射向卖烧饼的摊贩,“那钱袋子是证物,交上了,你和你婆娘,跟本官回县衙协助审理此案。”
他说完看向一旁准备点烟草围观的王屠夫,“你也一起去。”
王屠夫本想着乐子来了,有瓜吃,没想到,回旋镖,又飞回自己身上了。
福来客栈,黄定洲原本发现这两个贼子的鞋底的泥有异常,这不是普通的泥浆,更像是混了血的山河泥。
当一个仆从趴下,地探寻床底时,吓得尖叫出声,“鬼,鬼啊!!!”
黄定洲一把扯开那仆从,让人将他带出室外,他自己趴下去探查,床底下那一点黄绿色的光点,吸引了他的注意。
黄定洲抬手去够那荧光,摸不到,只能整个人都爬进去,那荧光像是长了眼睛一样,一旦他伸手,那荧光就会飞开。
他废了一会儿功夫,才将荧光捕获到手心里。
是一只萤火虫。
萤火虫是鞘翅目萤科昆虫,寿命在3天至30天之间。
萤火虫分为陆栖和水栖两类,生活环境不同,其所属的类别也有所不同。
萤火虫的高峰活动时节是七月到九月之间,一般在草木繁盛的地方才会发现萤火虫,因为萤火虫喜欢温暖、潮湿、水润的环境。
在土壤肥沃的草地、森林边缘、沼泽等地带,比较容易发现萤火虫。
黄定洲今天抓到的这只萤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