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认罪,动机,无辜(2/3)
干净的血迹时,眼神逐渐坚定起来。
他直起背,目光坚定地看向黄定洲,“回县令老爷,人并非师傅所杀,是吾。吾与守尸人出自同族,有财产纠纷,恩怨已久,他欠吾五两银子,迟迟不远归还,今日还要找吾借钱,吾不借,他便拿吾亲母牌位威胁吾,吾愤怒之下,决定杀了他。”
他顿了下,双眼微微向上看,似乎在回忆当时的情景,“吾打了他几拳,然后将他踢翻在地,不过吾力气小,造成的伤害不大,吾不解气,看到悬挂在一旁的梯形铡刀,吾当机立断,将他拖到铡刀下面,剪断束缚铡刀的绳索,送他归西。”
为了能取信眼前的这个县令,他还特地带对方指认了案发地点,以及凶器存放的位置。
黄定洲没有说信或不信对方,直接命人将杀守尸人的凶器梯形铡刀带回县衙。
而铁匠学徒则被押入大牢。
黄定洲回到县衙,马不停蹄地,立刻继续审理,从铁匠开始审讯。
铁匠所描述的案发过程与他学徒所言,差不多,不过铁匠所述更加具体,具体到挥拳的次数,以及所击打的位置。
不过铁匠所言,他的杀人动机却是十分敷衍,只一句,“如此小人,吾看不惯,想杀便杀了。”
审讯完铁匠,黄定洲继续审讯柳县丞。
相较铁匠师徒二人,柳县丞显然就滑不溜秋,顾左右而言他,半句真话也无,他甚至提供了案发时,他不在场的人证。
那人证就是医馆的郎中和一位青楼花娘。
柳县丞昨日与县衙的诸位一起在安乐酒楼吃完宴席,散场后,他又去了酒楼附近的花坊街,喝花酒,喝到醉死过去,被送到医馆看大夫,然后就一直在医馆,直到被县令逮捕,才离开医馆。
黄定洲传唤了青楼花娘前来县衙问话。
这花娘证实了柳县丞的确去过青楼,不过,她只为柳县丞跳了一支舞,就去陪其他男客,在子时左右送走其他男客,才返回去找柳县丞,却发现柳县丞已经醉死在桌案前,便将其送至附近医馆。
而医馆的郎中证实了花娘的确是在子时正左右,将人送到医馆的。
有了这个两个人人证,柳县丞的不在场证明,几乎无懈可击。
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