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同伙(2/3)
是指挥者的男人,加贺和牛越一同出示警察证件。
约莫五十岁出头的壮硕男人自称姓雄角,北海道道警,很罕见的姓氏。
加贺概略说明自己至目前为止的调查经过,因知道这儿发现的死者疑与自己所调查事件有关,希望对力能告诉已查明的事实。
雄角带两人至斜向空中的樱树根前,指着树根上方。该位置比加贺眼睛位置更高。底下的穴洞又深又黑,树根约莫比两个人合抱还粗……当然,底下的空洞是警方又再深掘而成。
“头盖骨缠挂在这里,其他部分则是自下面的穴洞陆续挖掘出。”
“已经全部找齐?”
“是的。”
“没有多出来的吗?”
“到目前为止,没有。你们也看到了,其他地点也这么仔细搜集。”
“关于骸骨,已知道哪些特征?”
“男性,年龄二十至五十岁之间,身高约一百七十八公分,血型a型,营养状况不太好,死亡已超过十年。”
“死因方面呢?”
“不知道。”
“骨头的破损状态如何?”
“骨骼因为完全四散,所以破损严重,几乎可称之为粉碎状了。”
“双手手腕、颈部、两大腿骨这部分被截断,你认为呢?”
“这就……毕竟破损太严重了,目前什么都很难说,今后或许能判定也未可知。”
“骸骨目前在何处?”
“送往石狩沼田警局了。”
“骸骨有可能是昭和三十二年一月死亡之物吗?”
“依我个人推测,是有充分可能……”
“那么,是韩国人的可能性如何?”
“这就不知道了。”
“我明白啦,谢谢。”加贺致谢。
更详细的内容似乎至石狩沼田警局询问比较妥当,毕竟已过了这么多年的骸骨,只有法医学家能够研判。不过目前没有任何要素能否定骸骨是吕泰明,可视为有充分可能来进行推断应该不会出问题。
加贺接着问住在附近的德大寺兼光家地址的位置。雄角在自己的记事本页上画了略图,撕下,递给他。是步行颇远的距离,约须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