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东西被偷了(1/3)
林国锋一开口,林海月甘拜下风。
虽然林海月自知售卖东西的水平不错,可比起林国锋来说,还是差了一截。
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好勇斗狠的小子,居然有做销售的天分。
小嘴儿不仅利索,词还一套一套的,半点不打磕巴,就像是已经背过成千上万遍一样。
关键声音还洪亮,吆喝了半天都不哑嗓子,光是凭借着他的声音就吸引来不少人。
人群越聚越多,层层叠叠,都好奇地凑过来,想一睹真容。
林海月眼看人越来越多,招牌已经被人挡得严严实实,失去了作用,于是故伎重施,将牌子吊在了身后的大树上。
鲜红几个大字,配合林国锋的激情解说,广告效应直接拉满。
价格是姐弟俩商量好的,林国锋起初还怕价格太高,直到四处了解了之后才放下心来。
八十元,一点也不贵。
当时在广州看货的时候,林国锋想过要不要进一些便宜的电子表过来卖。
便宜的进价一两块,甚至还有几毛钱的,但是质感太差,想必也卖不上价钱。
而且最重要的,杂牌子质量没有保证,万一人家买回去戴几天就坏了,往后的生意没办法做。
还不如买有品牌的,可靠的,哪怕少赚一点也行,至少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
林海月也和他一样的想法,做生意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想做长久,就必须树立良好的口碑。
更何况是在大院附近售卖,那可就不只是砸了口碑的问题,连带着老爹也要遭人背后指指点点。
围观群众起初只是好奇、询问,少数有拿起来看的,但因为实在贵重,看两眼就放下,害怕弄坏。
林国锋倒是大方,为了让人家产生足够的购买欲望,大剌剌地就直接将表往人家胳膊上戴。
对方原本下不了决心,结果看见手表戴上了自己的胳膊,表盘上的数字一闪一闪,又注意到周围人艳羡的目光,心也跟着痒了起来。
如法炮制,林国锋一点也不小气,谁有想买的意思,就大大方方让人家试戴。
或许是这个方法起了作用,表在手上戴过之后,人们购买的欲望被激了起来,不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