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三章 全球聚焦收购战,陈星解散丰田集团董事会(1/9)
随着陈星一声令下,李大肖、杨得龙、刘季鹏立即联系代持股票的海外基金经理。
霎时间。
一家家海外基金发布声明。
[松杉基金股份权利转让通知]
[鉴于战略调整的迫切需求,本基金决定将持有的丰田集团07股份权利转让给龙兴国际投资基金,此决定旨在促进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目标项目的长远发展。
本函发出后,龙兴国际投资基金将代替我方松杉基金,行使丰田集团07股份拥有的权力,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讨论,可随时与我方联系。]
松杉基金,cpf财富基金、路博迈国际投资基金都相继发布股份权利转让的全球声明。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并不是转让股份,而是转让股份的权利,哪怕丰田集团董事会明确了《毒丸计划》,也到不了触发权利的条件比例。
说白了,各大基金的这份声明,就是《行动一致合约》。
《行动一致合约》常见于多人创业公司,比如说某公司有五位创始人,每个人都出钱出力出技术,最终按照贡献敲定,每人分到20股权配比。
创业公司如果没背景的情况下,肯定是要经历融资,也就是abc轮的资本注入。
资本可不是白投钱,它们注资的时候,会拿走一定比例的股份,相当于资金入股。
随着a轮、b轮、c轮融资下来,公司股份就会极度分散,如果创始人不签订《行动一致合约》,他们就会丧失对公司的掌控权,因为a轮融资往往要拿走20以上的股份,更别提其他几轮的稀释。
而《行动一致合约》简单概述就是,你的股份还是你的,但权利已经转让给了“某人”,这个“某人”就是其他公司创始人选举出来的代表,可以行使他们手中股票的权力,用来确保公司不被资本裹挟,还掌握在他们手中。
随着各大基金发布声明,龙兴国际投资基金也在微博、tiktok、推特等具有全球性、公开性的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公告。
[丰田集团董事会调整公告]
[经nof国际投资基金、松杉基金,cpf财富基金、路博迈国际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转让丰田集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