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二章 刘海柱的愤怒(1/4)
按照道理来说。
沈青云是不能开除王大伟公职的。
这一点。
虽然他很想现在就把王大伟就地免职,但他确实是没有那个权力。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务员的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这意味着,包括警察在内的公务员,其职务的免除或者开除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不能由个别领导单方面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公安局长虽然对下属警察具有管理、监督的职责,但并不能直接决定开除警察。
通常需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在必要时提出处分建议或参与决策过程。最终的处分决定仍需由具有相应权限的机关作出。
此外,公安机关的组织结构和人事管理通常遵循严格的法律和规定。
派出所所长的任免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审批,包括推荐、考察、审批等环节,以确保任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说的更直白一点,王大伟的任免,需要泰和公安分局的局党委进行讨论,并最终上报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公安局。
不过。
作为市公安局局长,沈青云拿他也不是毫无办法的。
“叶局长。”
沈青云看向叶忠山,淡淡地说道:“我建议,对王大伟同志予以停职处分,你们局党委召开会议讨论,看看他是不是还有资格留在这个所长的位置上。”
嘶!
听到沈青云的话,所有人都愣住了。
他们是真的没想到,这位沈局长的杀心如此之大!
要知道。
今天可是他上任的第二天,结果现在就要把一个派出所长停职。
而且。
最重要的地方在于,沈青云的意思很明显,他不希望王大伟继续担任派出所长的职务了。
听到沈青云的话,众人的表情都非常的严肃。
沈青云却懒得再说什么,只是看了一眼王大伟,随即又看了一眼叶忠山,平静的说道:“假期结束的时候,忠山同志来我办公室汇报这个事情的进展。”
说完。
他便径直朝着外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