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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无法自拔(1/3)

    事实证明,陆涛关于凶手金志浩的预言是完全正确的。

    就在伍良民被金志浩杀害的第三天上午,从公安局传来消息:在新三镇大鱼村的一座水库里,发现了金志浩的尸体。经过法医检验,金志浩是被人用钢丝绳勒死后抛尸到水库里,死亡时间在二十小时左右。

    也就是说,金志浩在杀害伍良民的当天晚上,就被人杀人灭口了,完全符合陆涛的预判……

    当金志浩被谋杀后,公安机关将这桩案子与伍良民被杀害的案子并案侦查。但是,因为作案者异常狡猾,在杀害金志浩时没有留下任何线索,所以侦破工作陷入了困境。

    又过了几天,桃林县地税局纪检组接到了县纪委的交办函,交办函后面附有罗中峡的举报信和相关证据,要求县地税局对稽查局局长肖青山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接到交办函的第二天,桃林县地税局党组经研究决定:稽查局局长肖青山停职接受调查;陆涛暂时代理稽查局局长职务。

    这个决定是一把手王志昌提出来的,当时有两个副局长提出疑问:陆涛刚刚提拔到稽查局当副局长,怎么能让他代理局长职务?李湘铭和胡宏斌都是老资格的副局长,怎么不从这两个人中选择一个代理局长?

    王志昌解释说:在青云宾馆的稽查案件中,李湘铭是主检,而胡宏斌负责审理。从罗中峡举报的内容看,那次的稽查是存在重大的违规违纪问题的。即使这两个人没有收受罗中峡的贿赂,但是他们在肖青山的干预和授意下,擅自为青云宾馆减免税款几十万元,至少存在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问题。在肖青山的案子调查清楚后,县局对他们两个人也要进行调查处理,所以他们是不适合担任代理局长的。

    当听到这番解释后,与会的县局党组成员都不好再说什么,于是陆涛代理局长的事情就定了下来……

    当上代理局长的第二天,陆涛便安排了两个稽查小组,同时对柳洪名下的鸿鑫信用担保公司和泰和建筑公司开展税务稽查。

    为了避嫌,陆涛并没有带队进驻这两家企业,但在检查期间,他多次以督查的名义到稽查现场,亲自翻看账簿和记账凭证,试图从中找出一些领导干部在两家企业入股的蛛丝马迹。

    但是,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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