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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嗜杀成性——王温舒(1/5)

    王温舒,阳陵人,西汉武帝时酷吏。早年做过亭长,后以廷尉史事奉张汤而升任御史,因督责盗贼,杀伤甚多而迁广平都尉。其挑选郡中豪横无忌的故吏十多人做爪牙,督察盗贼,不惜杀戮,使广平道不拾遗,被武帝擢为河内太守。到任时命郡中准备私马五十匹,设置在从河内到长安的驿站上专用,像在广平时一样任用属吏,拘捕郡中豪横奸猾之徒,相互牵连的有一千多家。其上书报长安,重的灭族,轻的处死,家财都没收归公,公文上报不到两天,就批复回来。王温舒大开杀戒,流血四十余里,人们都为奏书往返神速而神奇,武帝认为王温舒能干,又任为中尉。后因罪被杀,灭五族。

    王温舒,年轻时做盗墓等坏事,开始地方上让他试作亭长,这是一个乡村基层的官,管理一亭的治安警卫,兼理民事,试了好几次,他都干不好本职工作,因而罢去。此后,他又在县衙门里充当小吏,逐渐升为廷尉史。

    不久,王温舒投靠张汤,张汤以严酷着称,用其为御史,负责督察盗贼。到任后,杀伤甚多,其暴虐性格又得到进一步发展。

    当时,汉武帝主张全面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严厉打击危害专制统治的行为,在这种形势下,乐以刑杀为威的人往往提拔较快。

    故王温舒很快就升迁为广平郡都尉,辅佐郡守负责全郡的军事和治安,是一郡的主要长官之一。为了治理广平的治安,他从郡中仔细挑选了十几个果敢能任事、一往无所顾的人充当郡吏,作为自己的爪牙,去督捕郡内盗贼。

    王温舒之所以重用这批人,自有他的想法。王温舒了解到这批人以往都犯有重罪,只不过没有暴露,仍然逍遥法外而已。

    王温舒将此作为控制他们的重要手段,如果你督捕“盗贼”有功,颇得王温舒满意者,无论你以前犯有多么严重的罪行,他都不加处罚;而如果你督捕“盗贼”不力,甚至有意回避或加以庇护的话,那就不但诛杀其身,还要灭其全族。

    这样一来,这批人没有不竭尽全力的,至于是否滥杀无辜,王温舒是不管的。这种严酷的手段颇为见效,广平周围,齐、赵之效的盗贼,都不敢接近广平。

    广平郡内,道不拾遗,使王温舒声望大着,汉武帝知道后极为赞赏,立刻提拔他为河内郡的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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