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保卫京师——李邦华(1/6)
李邦华,字孟暗,吉水人,明末大臣。早年跟同乡邹元标接受教育,跟自己的父亲李廷谏一同考中乡试举人,父子两个互相激励,身穿布衣,徒步到京师参加会试,邦华考中了进,初任泾县知县。政绩优异,受到吏部的考察、推荐,本来朝廷打算升用他为御史,正碰上当时党派争论刚刚发生,朝臣很多人攻击顾宪成,邦华跟他们意见相反,就被看成是东林党人。因此,过了两年他才接到这一任命。
上任以后,邦华上书讲了十条关于效法祖宗用人办法的意见:一、内阁不应当专门用翰林院出来的词臣;二、词臣不应当专门担任翰林院的职务;三、词臣不应当到宫廷里边的书房中担任教习;四、六科都给事中不应当有能出入朝廷不能出入宫廷的限制;五、御史的升迁不应当一概取决于任职期满后的考核;六、在吏部请了假的官员不应当累计资历做到正郎;七、守关、守仓等差使不应当专门使用举贡、任子;八、调换、选拔、推举出来的地方官不应当一下子就当上京官;九、进士改充教职不应当都专门使用举贡、任子;十、边方州县的长官不应当都任命举人来充任。这篇奏疏交上后,神宗未予答复。
福王到自己封地去的时间已经决定,神宗忽然传下圣旨要求给福王的庄田务必达到四万顷,廷臣吃惊地互相看着,估计田数一定不足,那么福王到封地去的时间又要改变了,但是没有人敢抗言争论。邦华首先上书议论,廷臣于是相继起来争论,福王到藩地去的时间才决定下来不再改变。邦华又曾经去巡视银库,上书列了十条祛除弊端的办法,宦官认为对自己不利,就给挡了回来,没被采纳。
后来,邦华去巡按浙江,织造中官刘成死后,朝廷命令把他的事务交回给官府来办,又另外派遣了一名中官吕贵来收取刘成的遗产。吕贵教唆一名坏人纪光假称机户到京城来请求留下吕贵,让他接替刘成督办织造。邦华上书极力讲述他们两个人互相勾结弄虚作假的罪恶。纪光的上书不通过通政司,也没发下给内阁,最后用宫廷里直接传下圣旨的办法实现了他们的目的,邦华三次上书争论,神宗都没有答复。当时,神宗贪财,中官有所进献,都被称为孝顺,邦华的奏疏批评到了这一点,并且弹劾神宗左右偏袒吕贵的大宦官,因此邦华任职期满后,长期没人去接他的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