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着《燕石集》——赵大佑(1/4)
赵大佑,字世胤,号方崖,明台州冠屿人,入仕后历任刑事执法、监察诸职,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有“持法任职之臣”“真御史”之称誉,时人赞其“清白之操,持衡之守,为天下平”。
赵大佑,为官三十载,从初授凤阳推官到转任广东道监察御史,后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历任诸职,终任刑部尚书,始终践行“体国亲民”之念,尤其在监察、理狱、治政中不畏权贵、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在凤阳推官任上三年,因“悬断若素习者,以淑问着声,荐剡四腾”,被推荐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巡按江西、贵州、南京三地。坚持“务实政而略虚文”,每巡一地都直面问题,尽责担当,扶正纠邪,政声颇佳。
巡按贵州,无论地方险易都“一一亲历”,即便是“前官未尝巡历处”,也“不惮亲临且不扰民不遗漏”,深入实地了解民情。在《按贵奏议》中提出了19条建议,涉及加强教育、从严治吏、依律治事、明慎理狱、节支公费、严格财政等方面。
赵大佑痛恨贪腐,对以权谋私深恶痛绝,曾道:“夫仕既以食君之禄,君使之,又渔其财,与仓鼠奚异?”又道:“夫盗公家之利而自润,而又灭其影,在法毋贷。”他惩治了无数贪官污吏,且执法不阿、不徇私情,甚至弃自身安危于不顾。
在巡按贵州时,他发现宣慰使安万铨“贪地害命灭事”,致死无辜逾数百,且偷欠粮税、擅开矿场,牟利巨万,已是罪行昭着但依然压案未办,于是先下令捕杀安之爪牙张仁、李木,再治罪安万铨。是时,贵州巡抚刘彭年受安万铨贿赂,指使他向各衙门发文称赵大佑招衅寻事,以武装威逼赵大佑。赵大佑暗中防备变乱,并大义凛然道:“人臣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吾何爱一身哉!”安万铨被逮捕后,赵大佑主动请命审讯,并依律奏请朝廷定罪安万铨。贵阳人称赵大佑是“前无所有,卓茕不群,盖抱究鸿略者”。
在刑部左侍郎任上,奉命勘问伊王典楧纵侈不道,有违祖制之事。伊王听闻后纳贿于严嵩,严嵩示意赵大佑饶恕他。赵大佑叹道:“奉敕推勘,而不以实闻,置国法于何地?”他在查明情况后,尽数揭发伊王罪行。次年,赵大佑被调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不久因坚持案件应依律由法司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