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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襄毅文集》——韩雍(1/3)

    韩雍,字永熙,长洲人。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镇压叶宗留、邓茂七起义。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劾宁王得罪,勒致仕,历官大理少卿、兵部右侍郎。广西大藤峡为中心瑶、壮各族起义,武装割据多年,抢掠财产和妇女,以韩雍为右佥都御史前往镇压,俘杀首领侯大苟,截断江上大藤,改地名为断藤峡。迁左副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后请分设广东、广西两巡抚,朝命从其请,仍使以总督专理军事。

    处州贼叶宗留,自福建转而危害江西,官军失利,都督佥事陈英、指挥刘真遇到埋伏而死,皇帝下诏命韩雍与镇守侍郎杨宁,督促军民共同防守。恰巧福建巡按御史汪澄,给邻境送来文书会同讨伐贼邓茂七,因为贼人商量投降,官军停止军事行动,韩雍说:“贼真的投降了再退兵也不晚。”急速进军,贼已经叛变,汪澄因此被判死刑,人们由此佩服韩雍有见识。

    韩雍提升为广东副使,大学士陈循推荐韩雍为右佥都御史,代替杨宁巡抚江西。年成不好,韩雍上奏章免去百姓要交的秋粮,弹劾宁王做的不法事,宁王府的官吏都获罪,这时韩雍才三十岁,却才能、名望显赫,韩雍所制定的措施都可以为后来者所效法。

    韩雍改任山西副使,宁王因为以前的怨恨,弹劾韩雍擅自乘坐轿子等事,韩雍被捕入狱,削去官职,后起用任大理少卿。不久,又恢复右佥都御史职位,辅佐寇深治理都察院事,石亨已被杀,锦衣指挥刘敬因供石亨值班的房间饭食而被判罪,套用朋党律判以死罪,韩雍说:“律重判朋党罪,是因为勾结扰乱朝政,因人供应饭食就判为朋党罪,哪会是法律之本意?况且石亨势盛时,大臣早晚上他家,这倒不判罪,独独判刘敬这是为什么?”寇深赞叹佩服韩雍,刘敬被释放,韩雍母亲去世,服丧未满仍被起用。

    宪宗继位,韩雍受学士钱溥牵连,贬为浙江左参政,广西的瑶人和僮人流窜到广东劫掠,沿途的郡县几乎全被捣毁坏。采取大规模军事行动,拜都督赵辅为总兵官,派太监卢永、陈蠧担任监军,兵部尚书王雄说“:韩雍才气无双,平定贼非韩雍莫属。”于是改任韩雍左佥都御史,协助治理军务。

    到浔州向当地父老询问,都说:“峡,是天险,不能强攻,应用计围困。”韩雍说:“峡延绵六百余里,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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