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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明齐王——朱榑[bo](2/2)
第十七章 明齐王——朱榑[bo](2/2)
迁置于南京监视,“敕守臣慎防”。后来谷庶人绝嗣,齐庶人请得谷庶人的宅院,释放的一位高墙庶人朱长毚就是朱榑的曾孙。
隆武帝认为朱榑与谷王朱橞,世代被废为庶人的处罚过重,认为应比照明太祖处罚朱文正的做法,只处罚朱文正本人,并让其子孙继嗣。
明太祖给齐王宗室拟定的二十字字辈是:“贤能长可庆,睿智实堪宗。养性期渊雅,寅思复会通。”自朱榑被废,其子孙后裔俱为庶人,史称“齐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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