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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七朝重臣——许有壬(1/2)

    许有壬,字可用,彰德汤阴人,元代文学家。京城外发生饥荒,他从“民,本也”的思想出发,主张放赈救济,河南农民军起,建议备御之策十五件,又任集贤大学士,不久改枢密副使,又拜中书左丞。看到元朝将士贪掠人口玉帛而无斗志,就主张对起义农民实行招降政策。

    许有壬,父许熙载于大德年间,曾先后在湖南零陵、衡阳、湘潭、长沙、江西临川等地做官,幼年的许有壬随父读书于江南,大德末年,许有壬游学京师,应聘为山北廉访司书吏。

    许有壬登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改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他巡视广东时,发现广东道廉访司副使哈只和蔡衍二人营私舞弊,“黩货无厌”,便立即劾罢之。不久,许有壬被召回内台,任监察御史,元英宗是一位力图推行新政的君主,他起用拜住为相,追查并处置前任奸相铁木迭儿父子等人贪赃不法、诛杀贤良之罪行,因而遭到以御史大夫铁失为首的铁木迭儿余党的忌恨。铁失等人发动政变,当英宗自上都南返,途经南坡时,将英宗和丞相拜住杀死,泰定帝即位后,铁失伏诛。

    许有壬在所上奏章中建议严惩铁木迭儿之子锁南及其余党,并请示为遭受铁木迭儿打击陷害的王毅、高昉、赵世延等大臣雪冤复职。接着,他又上疏《正始十事》,篇首云:“盖为政莫大于谨始,未有不正其始而能善其终者也。”所谓“十事”者,“一曰辅翼太子,宜先训导;二曰遴选长官,宜先培养;三曰通籍宫禁,宜别贵贱;四曰欲谨兵权,宜削兼领;五曰武备废驰,宜加修饬;六曰贼臣妻妾,宜禁势官征索;七曰前赦权以止变,宜再诏以正名;八曰铁木迭儿诸子,宜籍没以惩恶;九曰考验经费,以减民赋;十曰撙节浮蟗,以纾国用。”泰定帝大都采纳了他的建议。

    许有壬选为中议大夫,旋改中书左司员外郎。当时,京都一带饥荒严重,他请求赈济之,同事们责怪他说:“您的意见固然是好的,但这样一来,国家可就亏缺了。”许有壬说:“不对。民,本也,不亏民,岂能亏了国家呢?”他说与丞相,得到了同意,“发粮四十万斛济之,民赖以活者甚众。”

    中书平章政事彻里贴木儿奏罢科举,并得到丞相伯颜的支持,许有壬力争之,详说科举不可罢废,“科举若罢,天下人才觖望”,势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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