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2)
应”
看完合同之后,林寻把文件夹轻轻合上,随后还给了吕成。
“这是为何?”
林寻的回答令两人完全始料未及。
这份合同他们扪心自问,给的真的很高了,他们想不出林寻有什么理由拒绝。
“难不成林先生已经有其他公司签约了?”
“或者是有其他公司或者老板给你的价钱更高?”
不可能啊,王彦利摇了摇头。
仅仅凭借一首歌,就能给到年薪百万以上的待遇,谁有这个魄力?
“不是钱的问题。”
林寻看了看两人,接着开口,
“那是什么问题?只要林先生你提,不是很过分的话,我们一定会尽量满足的。”
“这个签约时间一年可以修改吗?我觉得我可能干不到一年那么久。”
林寻心里很清楚,自己的状况糟糕,弄不好最多也就只能再活一个月了,到那时即便拿了这笔钱,实际上也干不满一年之久。
这对于天易云公司而言,无疑是会造成亏损的。
即便他深知天易云公司财大气粗,并不缺这点钱,然而从良心的角度来讲,林寻迈不过这个坎儿。
合同签约多长时间,那他就依照合同的约定干多长时间,就如同当年和安妙汐签订的合同一样。
这是他应当去遵守的准则。
“林先生,一年已经是最短时间的限制了,一般来说我们合同都是三年起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