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必须守一辈子寡!不甘心;悔恨交加(1/3)
“为什么会这样?”董氏一脸茫然。
以前,她只需尽到女子该有的本分,比如生儿子,再比如,以夫为天,以儿子为天,她不需要思考。
如今,丈夫儿子全没了,她不得不开始思考。
她这才猛地意识到,这个世界,竟如此不讲道理。
以前,她不在乎。
那是因为,以前,她还有路可走。
她可以嫁人,可以生儿子,通过生儿子,来改变女人身为女子的劣势,利用儿子,去压榨另一个女人。
但是现在,儿子全都死光了。
尽管房子是她和丈夫一起努力赚来的。
可,她是女子。
房契上写的,是她丈夫的名字。
男人一死,她和儿媳妇都没资格占用钱家房子。
除非,她们婆媳俩其中一人,能用钱家儿媳的名义,招赘。
将来生了孩子,姓钱。
否则,房子就会被族里收去。
当然,领养也是可以的。
只是,领养,往往是在族里挑孩子。
领养的孩子,有自己的亲生父母,长大后极有可能与自己不亲,若是临老了被子女背叛,后果很严重。
能生肯定得自己生。
“母亲不必多想。”王氏道,“为今之计,你我婆媳二人,必定是要选一人出来招赘的。如果母亲还能生养,那这个机会,就留给母亲。儿媳暂且陪你一段时间,等遇到合适的男子,再嫁”
“你还想再嫁?”董氏面色一沉,冷声质问,“女子当从一而终,你是我儿子的女人,必须为他守一辈子寡,岂能再嫁?”
“不嫁?”王氏冷笑一声反问,“不嫁我住哪儿?就算你招赘,暂时守住了这个宅子,这宅子将来也是要留给你儿子的,我又不能住到死。”
董氏一噎,随即冷声道:
“我年纪不小了,当初,落了太多胎,身子骨不行了,已经无法生育了,所以招赘一事,你休要再提。”
“行,我不提。”王氏道,“你不希望我招赘也行,我嫁出去,给人做填房或者做小妾总有人要的。我还年轻,还可以继续生。只是,我若嫁出去,你怎么办?这个宅子,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