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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唐之藩镇,翌日之总兵(4/10)



    问题就出在都司卫所制度上,这种制度由都司、卫、所三级构成。

    都司是地方上最高级别,负责统领一片区域内的所有卫所,并向五军都督府分管这片地方的那个都督府报告情况。

    卫是中间级别,负责管理一定数量的所,并调配兵力,所是最基层级别,负责驻守一定范围内的城堡或屯田,并执行卫的命令。

    而在特定的地区,诸如甘肃、宁夏、辽东等地,由于当地就没有什么百姓,绝大部分都是军户,所以就设置了“行都司”来统管军民政务。

    但问题在于,都司这个级别,管辖范围过大了。

    以朱雄英刚刚经过的山西举例。

    山西都司,十六个都指挥使司之一,于洪武八年十月设置,属于后军都督府管辖。

    其内部有太原左卫、太原右卫、太原前卫、振武卫、平阳卫、镇西卫、潞州卫、蒲州千户所、广昌千户所、沁州千户所、宁化千户所、雁门千户所,然后现在还名义上管着晋王三护卫和代王三护卫。

    可山西的军事情况,是山西都司能够及时反应过来并且指挥的吗?

    很显然不是,因为山西的最南部是中条山地区,而最北部,直接就是大同以北出塞的地方了,两端情况不说是天差地别,也可以说是毫不相干。

    一旦战事发生,那么大同一线,雁门关一线,必须快速反应,只能由当地负责指挥的国公或者侯爵来判断。

    正因为这种实际情况存在,所以山西都司,哪怕不用进行任何制度改革,现在它本身也是没指挥权的,主要的兵权,都在颖国公傅友德,以及负责山西北部几个重要防区的侯爵手里。

    如果历史线没有改变,到了永乐时期,由于防御模式已经逐渐转移到沿边防守上,因此朝廷会委派重将在边防区域长期驻防,总兵官作为某个防区的最高级军事长官,负责统领当地所有军队,并向中枢报告情况,而总兵官不仅拥有指挥作战和调动兵力的权力,还拥有节制都司卫所和诸王军队的权力。

    而到了仁宣时期,总兵制度就彻底定下来了,明确规定了总兵官权力,并要求佩印,宣宗朝时期不仅完善了总兵镇守制度,还对总兵官施行免其朝贺的礼待制度。

    所以,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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