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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礼有嫡子而无嫡孙(3/3)

那么一旦皇帝驾崩,二者的继承权是相等的当然,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出现过。

    马皇后突然问道:“英儿啊,你年纪也不小了,有没有心仪的姑娘啊?要不要奶奶从勋贵家的女儿里给你物色一个?”

    “别往外岔,再往后就晚了。”马皇后轻轻嗔了朱元璋一眼,假装生气地低下了头。

    朱元璋咳嗽了一声:“英儿现在还年轻,这事不急。”

    换言之,皇太子和皇太孙是不能同时存在的,皇太子在就不能立皇太孙,皇位必须有且只有一个第一顺位继承人。

    朱雄英没想到马皇后会突然问及此事,只打趣道:“确有心仪的姑娘,但是人家不见得下凡呢。”

    朱雄英这套“拆迁安置房-改造环境-建立沿湖别墅-发展商业区”的设想,可以说跟丁谓挖沟的原理是基本一样的。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根据宗法制度的继承原则,也就是【礼有嫡子而无嫡孙】,所谓“周之道,有适子无适孙,适孙犹同庶孙之例,要适子死后乃立适孙”,意思就是有嫡子在就不立嫡孙,嫡孙和庶孙无异;如果嫡子亡故,嫡长孙才会被确立为嫡孙,成为祖父的继承者。

    李治、朱棣在有皇太子的情况下立皇太孙的行为,明显是违背宗法制继承原则的,而之所以二者这么做,都是因为在极其复杂的政治环境条件下,皇帝必须确保皇位传承到自己的血脉手里,属于是不得已之举而一旦有皇太子和皇太孙并立,那就说明,皇帝认为王朝存在着极大可能会被倾覆,两个备份这是再明显不过的政治信号。

    而在目前洪武朝的和平时期,皇位完全能够做到有序交接,如果释放出这种信号,所带来的政治影响是极为消极且负面效果极大的,除了给朱标和朱雄英之间人为划开一道不可弥合的裂痕以外,没有任何好处。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朱元璋绝对不会选择同时册立皇太子和皇太孙,也正是基于这一点,马皇后才会帮朱雄英讨要明年就藩后的好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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