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2章(1/2)
庞浩博抢先回答道:“还是继续调取刘月梅的个人消费记录,包括她的出行记录,频繁来往于那座城市,基本可以判定就是他们在使用。”
乔岩转向廖健问道:“你呢,有没有补充?”
廖健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现在小区里都有监控,只要我们根据消费记录这段时间调出来,基本可以锁定。”
乔岩点头道:“分析都没错,说明你们在认真思考案子。消费记录,公共交通,物业管理,通话地点,活动半径,把这些所有元素整合起来,确实是有力的证据。我们不妨反向推敲一下,如果说程云海的房产,他是不是应该去入住,即便用他的银行卡发生过交易,但他的活动轨迹和银行卡消费记录不相匹配,这是更加有力的佐证。”
“好比说珠海的这套房子,在程云海名下,银行卡频繁在消费,但他过年期间就没去过珠海,甚至一整年都没去过,谁在住他的房子,两边证据相互吻合,这才能叫证据。”
庞浩博好奇地问道:“假如,程云海心甘情愿把房子借给杨清泉,银行卡的钱是他自己花的,那又怎么说?”
乔岩笑了笑道:“这种伎俩看似高明,实则愚蠢至极,而且在很多案例中都有出现。程云海凭什么借给杨清泉房子,无缘无故吗?银行卡是他消费的,拿出证据啊,只要他证明消费的这段时间在珠海,那就无话可说。即便如此,提供消费记录单,行程记录单,水电取暖缴费单,他能拿出来吗?就如廖健所说,调出监控一比对,还有什么可说的。”
庞浩博继续质问道:“就算证明房子是杨清泉及家人在使用,顶多算个利益输送,不在他名下,这也不够留置的条件啊。”
乔岩目光转向廖健,道:“你说呢。”
廖健抓着脑袋思考道:“手段虽然隐蔽,但已经形成既定事实,不可否定。”
两人没有办案的经验,乔岩如同带徒弟般手把手教。道:“浩博,亏你还是刑警出身,对刑法没有吃透,回去看看职务侵占罪和非法牟利罪,或许能解开心中疑惑。抓住这条线索,完全可以留置杨清泉,但太单薄,我们还得往深层次查。比如,华同集团和南华建筑公司是如何利益交割的,还有华同在海外的投资是否真实存在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