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2/2)

理。

    等人家多跑几趟,才会给人家办了。

    甚至有的群众,跑上无数次,都难办妥。搞得群众怨声载道。感觉进门难,脸色难看,办事难办。

    而有些经常为群众办事的,就会巧立名目乱收费。

    其中就是那民政所,给新人办理结婚登记,都要搞搭车收费。本来只要十多元的结婚证工本费,他们偏偏要搭配一些学习资料等,收取上百元的费用。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必须放在窗口,公开、透明、简化办理。而且这是政务公开工作中,最容易推行的一项工作,不需要领导的审批。可现在乡镇民政所都抓着不放。

    当领导的又不想得罪人,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现在好,在去年开始,省民政厅对婚姻登记事项进行了改革,取消了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的登记权限,统一收归到县市区民政局办理。

    政务公开办公室对这项改革意见很大,认为这是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一方面是时间成本,人家跑到民政局去办理,比在乡镇办理的麻烦,要多花费时间;二是经济负担,人家跑到县市民政局去,来回还要多花费交通费,食宿费。折算起来,也要花费上百元。对偏远山区的群众,特别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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