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6章(1/2)

    “庆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贾丰年,对213案件承担主要责任,监督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市政府领导约谈,进行党内批评,要求在县委集体班子进行自我批评,并按照各级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庆和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陈万军,对213案件承担主要责任,对鞭炮厂生产监督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要求落实不到位,行政记过处分,要求在县委集体领导班子进行自我批评,并按照各级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庆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朱震川,对213案件承担直接责任,对鞭炮厂生产监督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存在重大疏忽,进行党纪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庆和县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大队长田宏伟,对213案件承担直接责任,对鞭炮厂消防隐患问题意识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工作存在重大疏忽,进行党纪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庆和县公安局消防科长,庆和县消防大队市场消防监管室主任,庆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生产监督科长,市场检验科长,安全事故科长等6名干部进行停职处理。”

    “其余13名涉案贪污受贿干部,一律免职处理,并交由纪委进行党纪审查,移交监察局进行行政审查。”

    “市委要求庆和县委严格落实处理结果,对处理结果要落实到位,对213案引起的事故教训要认识到位,确保再不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庆和县委县政府严格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危险品严管严查,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健康生产,规范生产,杜绝违法违规黑乱脏差小作坊生产。”

    “庆和县要全面落实党的一七大对于安全生产的总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务必推动庆和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安全要从战略高度出发,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安全监管等环节的困难问题,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尤其重点对煤矿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管。”

    “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安全生产经营,建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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