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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刺杀与暴行!(1/3)

    于是,朱标就学西方那一套。

    重新订立了法规,增强判例法的使用。

    判案的权力不在县衙的县令手上,而放在了专门设立的法官手上。

    三权分立的雏形也逐渐开展。

    以张居正为首的执法机构,和以王阳明为首的司法监督机构。

    还有由各地商人以及百姓,主要是朱明皇家组成的立法机构!

    三重机构,三权分立!

    这三重机构中,朱标暂时没想将皇家的立法权交出去。

    毕竟时代还达不到能民主的程度。

    所以制定法规法条的权利,必须先由朱标过目。

    朱标在脑海中找到能跟前世所对应的法条,才能执行。

    可以说是摸着前世记忆过河了。

    幸好大部分新的法规法条都很靠谱。

    关键是各地的识字率提上来了,法规的普及程度也变高。

    公社这种组织,由朝廷直接控制,而不是像之前一样由地主控制。

    能将法律的宣传直接提升到每一个村,每一户!

    也极大增强了法规的信任度。

    否则按照之前老朱的那套搞法,普通百姓只知道《大明律》三个字。

    具体有哪些法规,解释权全都在本县官吏的手中。

    那不就扯淡了?

    新设立的法规,在公社之中公布,就严格执行。

    违法必究!

    朱标下了船,先是在杭州湾附近看了看。

    杭州这座城市,如今已经恢复的不错,关键是各大公社将民间的活力给释放了出来,不再聚集于地主老财手中。

    普通百姓也能买得起衣服,吃得起粮食,甚至能品尝到最好的青盐。

    一片有活力的市场出现在朱标面前。

    大街小巷,不再是羽扇纶巾的读书人才有资格出来,穿着一身粗布衣服的平民百姓也能昂首挺胸走在路上。

    反而往日那些读书人。

    要么在酒楼中借酒消愁,要么在小酒馆里教幼童茴字的四种写法。

    朱标看着这幅场景。

    在杭州城里又遇到了胡雪岩前来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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