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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顾晨:正当防卫!无罪!(2/3)

害怕!”

“王永强害怕被杀,这么长时间来被欺负的愤怒,恐惧全部发泄了出去。”

“在刘彪先拿出来刀的情况下,已经对王永强造成了人身威胁,王永强持剪刀反杀刘彪,最后造成刘彪死亡。”

“所以,我认为王永强完全是正当防卫!!不存在故意杀人,也不存在过失致人死亡,他就是在正当防卫!”

“根据《华夏刑法第二十条》,有关正当防卫的规定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jian、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王永强无罪!正当防卫无罪!”

顾晨说完了。

现场掌声雷动!

直播间的网友们都嗨了起来!

【牛逼!!】

【顾晨牛逼!!这都让他找到了!!】

【正当防卫无罪!王永强的笔录里面的确是这么说的,他的确说了刘彪要拿刀杀他!所以他才反杀的!】

【那这样一来,王永强就是正当防卫啊,正当防卫有什么罪?】

顾晨说道:“我的发言陈述完毕。”

韩子明立马举手,请求发言。

韩子明说道:“我反驳!被告辩护律师的陈述,都只是自己的一家之言!”

“没有证据!”

“请问,有谁看到了刘彪拿出了那把刀?并且对王永强已经造成了人身威胁?”

“这把刀是不是真实存在的?根据警方的笔录,在刘彪的车里面并没有发现刀,现场也只有王永强手里的剪刀。”

“既然没有这把刀,那这把刀就完全是王永强捏造出来的!”

“法律上要讲究证据!”

“既然没有这把刀的证据,那就说明没有刀,也说明王永强并没有遭遇人身危险,根据《华夏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在行凶或者严重危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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