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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防风带首秀(上)(1/3)

    犟种公驼还在孤军奋战。

    它却不知道。

    当阿土大王再抓到七只野骆驼后,在路上就对这群野骆驼们上了些手段。

    以至于,这七只野骆驼见到甘明兰这个陌生人后,居然没有发起生化武器攻击。

    “大王,这一支野骆驼怎么和西域商人家养的一样?不撅蹄子、也不喷口水?你不会是上人家胡人的圈舍里偷回来的吧?听说,它们几百里路都能找回去的哟!”

    “吱吱吱”

    野骆驼要是能听懂这一主一宠的对话,准会气得七窍生烟。

    这个两脚兽真不是好人,居然还想看它们喷口水?

    那不是让它们去送死么!

    上一个对着那只胖鼠喷口水的公驼,已经惨死在了大漠里。

    还是惨得吓破驼胆的那一种死法!

    领头的公驼还来不及心疼自己刚成年的儿子,就被两脚兽带到了一个神仙福地。

    嗯嗯,一口仙草就能忘记所有的烦恼。

    遇上其它公驼的妻妾?

    一个地盘只能有一头公驼当家,它就顺带壮大了一下自己的母驼队伍。

    粪池里的大犟种公驼,它就这么被偷家啦!

    甘明兰:就很难评!

    阿土大王在大沙漠里收刮地皮给自家主人抓猎物期间,右卫营的哨兵们也陆续把野生仔兔给送了回来。

    最初是三百多只。

    后面一日更比一日多。

    这些黑、灰、棕色的野生仔兔与家养的仔兔不一样。

    野生仔兔刚刚出生就有胎毛,很快就能睁眼,耳朵也有听力,一天时间都能在地上自由活动,其生命力相当旺盛。

    但凡有个十天八天大的兔子,都不是那么好抓。

    后来,哨兵们索性就盯着那些刚出生不超过三天的仔兔逮。

    这些天,军营把养兔子的石板圈舍,全都建在了被鞑靼屠了的马家堡。

    之所以挑在这个村,一是因为这里离骏马山东麓近,养兔子的人方便去山上给兔子们割草。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难民营里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猎户,主动请缨了养仔兔的活计。

    他的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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