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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要拿钥匙(2/3)

有几分相似。

    “是。”老人点了点头,“这黄狗原是我道侣养的灵宠,后来也变成了那副模样。”

    自己主人都葬身怪物腹中了,这小小的灵宠又怎么可能躲得过?

    “其实每一户人家都会有一把钥匙,且必须有容器将这钥匙吞下。我们进出时也需要用这钥匙,因此大多数时候去地下的怪物大多是一家人。”

    “但是白天我们作为守阵人,是不能进去的。”就在司凝想说把这狗带上的时候老人及时开口,将她的话堵了回去。

    “你们如果想进去,只能把这钥匙弄出来。”

    “不会要把这黄狗杀了吧?”司凝唇角抽了一下。

    灵宠虽然需要排泄,但是这钥匙在这黄狗肚子里待了这么多年都没被排出来,显然是不可能通过这条路拿到这钥匙了。

    这样的话,想拿钥匙就只能把这狗杀了。

    但这狗毕竟是这对夫妻养的。

    若是他们不能解决岛上的事,那这钥匙就还要还给夫妻两个,到时候总不能让这两人自己把这钥匙吞了吧?

    “理论上来讲,是这样的。”老头点了点头,“当然你们也可以选择去拿别人家的钥匙,但据我所知,其他人大多是让人来做这钥匙的容器。”

    灵宠,不是每个修士的标配。

    有些修士没有灵宠的,就只能以人做容器。

    谢离珠一下子想到了隔壁那户人家:“比如隔壁那个小孩子?”

    先前她就感觉怪异了。

    那小孩年纪不大,说话却十分伶俐,但声音又沙哑无比。

    修士再怎么天赋异禀,入道再怎么早,也不可能保持童身,因此要么是修士幻化伪装,要么生前便是幼子。

    都幻化成孩童了,声音却没有作出相应的改变,真有这么奇怪的操作吗?

    “那小孩是隔壁那对夫妻的孩子,他死的时候还小,后面虽然有井水延续寿命,但容貌身体这些已经不再发生变化,声音也因为吞下钥匙发生了改变。”

    老人的话印证了谢离珠的猜测。

    以人做容器,想拿到钥匙就得把人杀了,比起杀狗,残忍程度简直一般无二。

    “若是你们不忍心杀狗的话,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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