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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5章 欢迎主动投案自首!(1/4)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晋西省交通领域“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渐渐浮出水面,涉案人员众多,颠覆了大家的想象和认知。

    这个“塌方式腐败”还得从省交通厅原厅长孙晓林说起,事件的要追溯到十三年前,即2000年。

    时任晋西省交通厅厅长的孙晓林,在“全省公路基金历史欠账602亿元,全长678公里的云州至凤城的高速总投资需要232亿元”的情况下,闪转腾挪,用一系列经济手段,“不花财政一分钱”建成了云凤高速。

    尝到使用经济杠杆甜头的孙晓林决定以“bot模式”修建秀保(秀容至保平)高速和潞平(潞州到平阳)高速,秀容、保平、潞州、平阳、云州、凤城这六个市都是晋西的地级市。

    所谓“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就基础设施项目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授权企业承担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维护。

    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费以获取合理回报,并在特许权到期后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的融资建设模式。

    这种模式极易造成形象工作,极易滋生腐败,在当时屡见不鲜,很多地方都在用这样的方式修建公路等。

    在这种情况下,2001年,鲁南重海公司的董事长吴德声找到孙晓林,提出想承建秀保高速。

    随后三年间,双方签订了三份合作意向书。

    为承建秀保高速项目,鲁南重海公司注册成立了晋西重海公司。

    在一次电视访谈中,吴德声大谈公司投资高速公路的经营之道,称“晋西重海公司得到了晋西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厅的大力支持”。

    还说“目前集团55亿的固定资产中,高速公路项目就占到了45亿左右”。

    在随后更多的报道中,吴德声出现在冀州省、豫州省等地,以重海投资公司的名义投资太阳能、薄膜发电等项目。

    当时的报道宣称:“重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投资大型交通、能源、房地产、高科技等项目为主体产业的综合型投资集团,公司总资产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实际上,重海公司是一家造假明显的骗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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