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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探监(2/4)

的犯人余大宝,到警卫室拉图书,犯人余大宝突然驾驶电瓶车撞向大门准备越狱,被犯人王海涛和我当场制服!”

    杨卫民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涛涛和瘫倒在一旁的余大宝,说:“你写个报告给我!”

    “是,监狱长!”

    “行了,人先带回去吧!”杨卫民说道。

    涛涛和余大宝随后都被关进了禁闭室,而涛涛当天晚上就被放了出来,回到了二大队。

    冯队长回到办公室,将事情的整个经过进行了一番适当的渲染后,写成了纸质报告,并上交给了杨卫民。

    杨卫民对报告又适当的修改了一下,让冯队长重新再做一份。

    杨卫民拿着这一份全新的报告,组织监狱的狱警和刑罚执行科开了一个会。

    对于在押犯人余大宝错误操作巡逻电瓶车撞监区大门的整个经过,监区领导在监狱长杨卫民的带领下进行了一个整体的梳理。

    关于大家的众说纷纭,杨卫民最后给出的意见是,虽然犯人余大宝属于错误操作巡逻电瓶车,并非有意越狱。

    但是,犯人王海涛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还能勇敢制服余大宝的行为,应该值得宣传和奖励。

    根据对涛涛服刑期间的优良表现,和对这次突发事件的处置,京海市长丰监狱最终决定对涛涛记重大立功一次,并提请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涛涛实行减刑,建议减刑期为两年。

    整个事情的经过和减刑申请内容,被张贴在了长丰监狱的监区公告栏,实行为期七天的对外公示。

    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长丰监狱的申报后,调阅了涛涛的案件卷宗。

    三天后,关于《京海市长丰监狱在押服刑人员王海涛减刑》的申报被驳回,并提请长丰监狱对材料作申报减刑的理由补充。

    杨卫民看着被驳回的报告,赶紧给徐国华打去了电话。

    在将所有情况告诉徐国华后,徐国华联系了京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庭庭长许博生。

    许博生去了解了相关情况,将驳回的原因告诉了徐国华。

    徐国华把许博生的话捋了捋,随后跟杨卫民通了电话。

    “喂,老杨,你这个申报材料不完整啊!”

    杨卫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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