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李文康绑架强奸案(4)(2/5)
自己身前,严肃道:“证人,你说被害人对被告人有好感,但警方从二人手机提取的数据表明,被害人与被告人从未有过任何联系与交流,俩人的关系与陌生人无异,你为何会认为被害人对被告人有好感?”
罗薇薇:“因为被害人曾经几次说过——被告人年轻有钱还帅气,要我好好珍惜。我认为这是一种遗憾、好感的表现。”
公诉人:“被害人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这些话?”
罗薇薇:“在我和被告人吵架的时候,她劝我不要轻易分手,好好珍惜。”
公诉人:“你自己也说了,被害人只是出于朋友的道义,希望你不要轻易分手,珍惜眼前人。如果被害人对被告人有好感,难道不应该在你们吵架闹分手的时候添油加醋,加速你们的分手吗?”
罗薇薇一噎,没说出话来。
公诉人:“证人,你说你在被告人车上见过迷情水,被告人还声称要与你一起使用,那请问后来,你们用了吗?”
罗薇薇:“他经常在我们发生关系的时候用一些情趣用品,其中有液体的,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用了。”
公诉人申请提交新证据,法警呈上给合议庭。
公诉人:“尊敬的合议庭,被告人从境外走私的迷情水,经检测,具有麻醉、兴奋人体的作用。”
她看向罗薇薇:“你是否曾在与被告人的性生活中产生过昏迷、昏厥、不同寻常的兴奋的经历?”
罗薇薇摇头:“没有。”
公诉人:“证人,我再问你一次——被告人是否与你一起使用了会令你昏迷、昏厥、兴奋的液体?”
罗薇薇摇头:“应该没有。”
公诉人:“你和被害人用过几次仿真手铐?”
罗薇薇:“好像是一次。”
公诉人:“在什么时候?是今年年初,还是更早之前?”
罗薇薇:“今年年初。
公诉人:“用过一次后,你是否还见过这些仿真手铐?”
罗薇薇摇头:“没有了。”
公诉人:“所以说,被告人在案发之前,与你一起试用过一次仿真手铐?”
她特地加重“试用”两个字。
罗薇薇没去想这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