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残疾人杀夫案(16)(4/6)
问:“我是不是今天作证完,就不用再来法院了?”
宁稚说:“不好说。在案子结束之前,你最好别乱跑,指不定哪一天还得出庭。”
赵春梅撇了撇嘴:“这每天都住酒店,有人伺候,我当然乐意啦,反正你们帮我付房费。”
她絮絮叨叨地又说了一通,宁稚没再回应,她就去同程儒言打招呼,程儒言看都不看她。
来到法院,宁稚把赵春梅和马慧慧安置好,进刑事法庭。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法官入席,回顾案情。
公诉人申请赵春梅出庭作证,宁稚有些紧张,因为这一周的时间,公诉人肯定能查到赵春梅一些不好的地方。
赵春梅入证人席。
公诉人:“证人,请你介绍一下自己。”
赵春梅有点不耐烦地撇了撇嘴,说:“上次不是介绍过了?”
审判长:“证人,请回答问题。”
赵春梅:“我之前卖给过马远车。”
公诉人:“请你解释一下,什么叫做‘卖给过马远车’?”
赵春梅:“就是他付我钱,我就让他睡。”
公诉人:“马远车每次付你多少钱?”
赵春梅:“一开始是三十块,后来涨到五十块,就再没涨过。”
公诉人:“也就是说,只需要五十块钱,就能买你的身体?”
赵春梅没好气地点点头:“嗯。”
公诉人:“请你回答‘是’,还是‘不是’!”
赵春梅开始烦躁:“是!”
公诉人:“现在如果有一个人花五千块、甚至五万块钱收买你,让你到法庭上说一些话,你愿意吗?”
赵春梅激动道:“我当然不愿意了!做伪证是犯法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啊?我虽然没读什么书,但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我还是知道的!”
公诉人:“这么说来,你认为自己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从不做违法之事,也不屑因为金钱而违法对吧?”
赵春梅:“当然是!我如果想做违法的事情,我何必去卖春!”
公诉人看向合议庭。
这个动作,宁稚就知道不妙,对赵春梅不利的证据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