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其他类型> 玫瑰法则> 第26章 禽兽不如(2/3)

第26章 禽兽不如(2/3)

地加重“未赡养”三个字。

    邻居点头:“去政府养老院,肯定是政府赡养咯,陈达就不再赡养他咯。”

    萧让又问:“您平时见过陈达赡养过刘老爷子吗?”

    邻居笑:“都是陈达的妈妈照顾,哪用得着陈达照顾呀!而且他自己身体也不好!”

    宁稚听到这里,已经知道了萧让的诉讼策略。

    陈达是老人名义上的养子,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且他母亲也并未与老人结婚,也就是说——陈达与老人之间并未形成任何法律认可的关系。

    陈达要获得老人的财产,只能用遗嘱。

    一旦证明遗嘱是假,那么陈达是没有资格继承到老人任何东西。

    海淀区三套学区房,自然由老人唯一的孩子刘立奎继承。

    现在关键是遗嘱。

    正想着,又听邻居叹气道:“陈达这孩子也不容易啊。前些日子查出肝癌,听说得换肝,如果不换,可能就剩两三个月的活头。”

    宁稚大骇,看向萧让。

    萧让也很意外:“您知道陈达住在哪个医院吗?”

    “他还没住上院呢!公立医院便宜,但要等排期,他妈妈说得排半年,那陈达肯定是等不及了,那就只能去私立医院。但香港的私立医院贵啊!他们怎么去得起啊?”

    宁稚没忍住,问:“香港的私立医院,做换肝手术得多少钱?”

    “大几百万肯定是要的咯!”

    宁稚叹气。

    邻居突然想起了什么,拍了下手:“我去拿个东西,你们稍等。”

    她从房间拿了一个月饼铁盒出来。

    “刘老爷子之前偶尔还清醒的时候,寄在我老公那儿的信,说是如果他死了,他老家的亲戚朋友找来了,就把信拿出来。”

    她在铁盒里翻着,终于翻出一个牛皮纸色的信封,递给萧让。

    萧让接过,落眸看向信封。

    上头写着:“北京的亲朋(收)。”

    他把信交给宁稚:“收起来。”

    宁稚拿出密封袋,装起来,收进包里。

    原来陈达母子急于卖房,是为了换肝,而非刘立奎说的——遗嘱是假的,急于卖房变现后潜逃。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