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一根毛都给外人留下(2/3)
但是老外的软件公司咄咄逼人:我们这边已经投入成本开发了软件,你说不要就不要了?必须按照合同支付剩下的费用,没有可商量的余地。
法院以前从来没办理过类似的案子,整个江东省也没听说哪家公司开发价值150万美元的软件。
但既然涉及到外国公司,而且现在又处在“扫黑除恶”的特殊形势下,那这个案子就得优先处理,不能给老外以把柄。
千纸鹤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它的股权结构非常简单,属于无限责任公司,只要股东还有资产,就可以无限追溯。
不过,好在欧阳锦曦非常配合:千纸鹤最大的股权是老爸的,这边钱不够,就从其他地方补偿呗,只要是老爸名下的资产,都可以用来抵账。
因为同时牵扯到几个官司:大华商贸走私案、欧阳小川赔偿案、千纸鹤软件案。
这就得看“赔偿优先级”。
走私案是对公;欧阳小川轮奸案是对私;软件案是对老外。
老外当然是优先级。
况且作为唯一的当事人,欧阳锦曦态度具有明显倾向,先赔老外。
如果这个案子按照正常流程走下去的话,怎么也得半年以上,毕竟大华商贸的资产和账户已经被冻结,无法估算欧阳敬林所占股份的价值。
于是,欧阳锦曦来了个狠的:将千纸鹤公司全部股权+家里120平的房产+大华商贸40股权的剩余价值抵押,作价1元,卖给远盛实业,同时远盛实业承担软件公司的所有费用。
比如走私案罚款2000万,欧阳敬林按照股权,应该承担800万。
大华商贸40的股权事后评估价值1000万,那剩余价值就是200万。
如果事后评估只有500万,那剩余价值就是0,有限公司没有追究责任。
当然,如果走私案只罚款1000万,那剩余价值就是600万。
看起来,这就很像是转移资产,一根毛都给外人留下。
陈元生对大华商贸的股权没有任何兴趣,他就是想看欧阳锦曦的态度,你随便折腾。
毕竟所有股权都在欧阳敬林手中,如果不能拿到欧阳敬林签字的授权书,所有想法都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