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科幻小说> 领袖!为了人族,你就多娶点吧!> 第107章 鲜血女王水妖娆(1/4)

第107章 鲜血女王水妖娆(1/4)

    在很久以前,狗子其实就是狼。

    也不知道是哪一天,有些狼和人类遭遇了。

    但这一次,双方之间虽然都很警惕,却并没有动手。

    在人类吃饭的时候,发现那些狼在不远处,就随手丢了一些不要的骨头给那些狼。

    得了甜头,狼选择继续跟随人类。

    在随后的时间里,这些狼发现,跟随在人类身边的日子,远比它们自己独立生活的日子要好得多!

    因为它们捕猎的成功率不算高,而白嫖人类的残羹剩饭却是每天都有。

    于是,狼也试着在人类捕猎的时候进行追踪、驱赶猎物。

    如此一来,人类发现了这些狼的妙用。

    一来二去、时间一长,双方有了共同的默契。

    狼帮助人类进行捕猎,人类会把一部分食物分给狼。

    以至于后来,这些狼经过一代代繁衍,完全被驯化成了狗,成为了人类身边的好帮手,让物种的延续变得更加顺利。

    虽然这个故事属于猜测性的,但狗基本就是这么来的。

    可以说,狗子们的祖先,是生物界做出最成功选择道路的一种动物。

    而在它们的基因里,也铭刻着对人类的友好和膜拜。

    因为每一只家养狗,都会把一家之主视为它们的头狼,完全臣服于主人、听从主人的命令,以获得食物的投喂。

    说回眼下。

    末日降临后,世界发生了巨变。

    人类自顾不暇,那当然就没法去管狗这种家庭中排在最末尾的成员了。

    甚至有些人在缺乏食物的情况下,还会含泪吃上三大碗狗肉。

    广场上的这些进化狗,以各种原因幸存了下来,聚集在一起共同求生,奉它们当中最为强壮的大金毛为主。

    大金毛的智商不低,已经成长到了拥有十几岁少年智商的程度。

    拥有了力量和一众小弟的它,虽然基因中还保持着对人类的友好,但它已经不想再听从人类的命令了。

    毕竟,他已经体会到了当狗王的快乐。

    “汪!”

    所以,面对刘煜的邀请,大金毛尝试着拒绝了一下,看看会发生什么反应。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